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0%。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名单进行核实并发布核查意见。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授予1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0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由68人变更为67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50万股变更为141.50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在权益分派时分配到激励对象个人;或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四、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80号),截至2026年5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6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601,6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41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186,6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135,000.00元。
五、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000股,已于2026 年6月3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完成,并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957.76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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