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旭、匡翠思、吴日诚、陈华、郭继军、周德洪、唐龙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1.00、2.00、3.00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
4、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06月25日9:00-11:0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06月2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06月2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会回执(详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忠缘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3”,投票简称为“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请对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任选一项打“√”,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6年06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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