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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2025年12月29日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2026年4月3日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2026年6月10日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不重复计算轮候冻结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

  近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1: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吴启权先生所持公司股票105,814,915股进行了司法冻结,目前尚未解除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注2:2026年4月3日吴启权先生所持公司股票105,814,915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注3:“累计被冻结数量”不重复计算轮候冻结数量。

  三、其他说明

  1、吴启权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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