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7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神驰机电对重庆神驰进出口在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7年1月14日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9,600万元。重庆神驰进出口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保证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9,6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重庆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经营发展所需,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重庆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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