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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5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 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招商生科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4日、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补充协议》。

  招商生科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生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招商生科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6月18日,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发行数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等相关事项及其他约定

  (1)本次发行数量及认购数量调整

  原协议第一条第1款约定,认购数量不低于200,668,897股(含本数),不超过234,113,71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现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一条第1款调整为: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股数量上限234,113,712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价格调整

  原协议第一条第3款约定,乙方的认购价格为14.9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甲方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现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一条第3款调整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

  (3)其他

  ①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宜,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项意见: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与特定对象就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签订《补充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5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34,113,71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66,339,677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的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预测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2,225,96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新增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可能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因素;

  5、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533.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240.49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加10%、持平、减少1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请参见《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子公司宜昌人福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总部研究院项目、两性健康及复杂制剂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数智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储备,为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投项目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筹备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能力,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计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4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45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邓伟栋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化,在保持募集资金数额、发行对象不变、认购股份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调整,并据此调整其他发行方案要素。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生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拟与认购对象招商生科签署《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调整事项进行补充约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因5位委员中有4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4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5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进行了同步修订。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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