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0)、《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B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6-02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9美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72元/股(含);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87359美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6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元—1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0)。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万美元—12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9美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99,337,78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188,080.09元;其中,B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即2026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1:6.816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2641美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26-018)。
根据公司回购预案的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1、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
2、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9美元/股(含)。
(二)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1、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72元/股(含);
2、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87359美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价格上限=(5.29-0.018)÷(1+0)=5.27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上限=(0.29-0.002641)÷(1+0)=0.287359美元/股。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预案》,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资金规模为9,000万元—18,000万元人民币,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1,707.13万股至3,414.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至1.18%,占公司A股股本的0.66%-1.33%。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资金规模为60万美元-120万美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B股股份数量约为208.80万股-417.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至0.14%,占公司B股股本的0.64%-1.2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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