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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 转让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以下统称“转让方”或“甲方”)于2025年11月28日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资本”或“受让方”或“乙方”)签署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8,758,420股股票(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20.93%,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 协议转让终止的情况:上述交易双方于2026年6月22日签署了《终止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终止。

  一、 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与交投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受让方。同日,李羿含与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羿含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李羿含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不可撤销的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除标的股份外的剩余全部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放弃行使,亦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直至《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恢复条件成就后,李羿含所持除标的股份外的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得以恢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告。

  二、 协议转让的终止

  因《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并废止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并于2026年6月22日签署了《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协议终止与承诺函废止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甲方、乙方不再履行《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即时废止。

  第二条 费用与成本承担

  甲方、乙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如有),由各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就己方因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等向另一方主张。

  第三条 法律关系结清与责任豁免

  本终止协议签署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不再对甲方、乙方具有任何约束力。甲方、乙方基于《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所产生法律关系已彻底终结,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亦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四条 协议效力

  本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签署或达成的关于标的公司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等事项相关的所有书面协议、备忘录、口头约定、承诺、陈述、保证等均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冲突适用规则

  本终止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内容存在不一致、冲突之处,一律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终止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 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终止后,已披露的跟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相关的权益变动等公告不再执行,相应权益变动安排自动失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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