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950.63万元;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1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84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21,590,539.49元(含本次诉讼)。
●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披露的案件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后续具体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于2025年3月4日向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渝中区法院”)申请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公司,诉讼代理人为谭鑫、覃凤;被告为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建第一市政公司”),诉讼代理人为李卓。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11月8日及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了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077、2025-082)。
二、案件执行情况
近期,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与重建第一市政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在法院调解下确认了《执行和解笔录》,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2026年5月20日,重建第一市政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本金为2,281,150.18元及案件受理费35,497.00元。
2、重建第一市政公司分六期向公司支付上述货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
3、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司向法院提交解除全部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
4、若重建第一市政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上述货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的相关支付安排,则民事调解书载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否则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1日,公司发生诉讼、仲裁事项84个,涉及本金金额221,590,539.49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诉讼地位主要为原告,案件涉及的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进展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中所涉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9月2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56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25,502,386.82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自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70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13,139,355.9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12项,涉及诉讼金额为6,099.48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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