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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的工作安排需要,公司董事局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快速推进消除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1600余人,其中合伙人88名,注册会计师50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0余人。

  (7)2025年度业务收入7.79亿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51亿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2.96亿元(经审计)。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490.14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委员经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工作。

  三、董事局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发出,并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业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的工作安排需要,公司董事局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焕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焕军先生因职业调整等方面因素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焕军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王焕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焕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局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焕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王焕军先生将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王焕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局对王焕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补选陈妙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妙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妙财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陈妙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妙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陈妙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陈妙财先生简历

  陈妙财,男,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律师执业24年,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同时担任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及广州、深圳、惠州、汕头、武汉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妙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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