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正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安排与核心管理团队建设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财务总监由万里先生变更为陆焱芳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
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安排与核心管理团队建设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财务总监由万里先生变更为陆焱芳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万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万里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王荣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万里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万里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本次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有序推进,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王荣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万里先生将继续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万里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万里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现阶段整体运营发展的实际工作安排与核心管理团队建设需要,经公司前期充分的沟通与统筹部署,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财务总监由万里先生变更为陆焱芳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焱芳女士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历(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焱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锡弘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103股;通过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030股,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万里先生与陆焱芳女士已完成财务总监职务交接工作。陆焱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发现潜在重大风险,同意提名陆焱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王健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
陆焱芳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会计专业,中级会计职称,中共党员。2002年1月至2014年9月,历任无锡市南长区通扬桥街道办事处出纳、无锡泓飞换热器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江苏泓天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4年至今任公司主办会计,2022年11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陆焱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锡弘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5,103股股份;通过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030股,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措施,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王健先生:199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税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专员。2026年6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王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措施,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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