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25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玉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玉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徐玉庆,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9月出生。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福建环三亿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电力管理部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水电事业部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闽东水电站站长,福安发电分公司经理,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安市闽电福源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23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6年6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6临-20)。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黄建恩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218,111,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6,673,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股份1,43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1,43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1,43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琪、蒋心舒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4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8%;反对5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4%;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251%;反对5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00%;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3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4%;反对5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03%;反对5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48%;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43,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7%;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4%;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981%;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392%;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45,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反对5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51%;反对5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48%;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33,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3%;反对5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8%;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372%;反对5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192%;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31,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0%;反对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55%;反对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琪、蒋心舒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24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董-09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人,名单如下:
黄建恩、林翔宇、王静、陈强、黄山草、温步瀛、邹雄、陈兆迎,董事许光汀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黄建恩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董事长黄建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2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聘任徐玉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2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10、#13风机发电机修复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10、#13风机发电机修复项目,采用新定制的永磁直驱发电机直接更换的风机修复技术方案,项目总费用控制在954.6万元以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三矿业”)成立于2012年7月,公司持股占比70%,其所拥有的4个探矿权于2016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灭失,且参股31%的屏南稀土于2024年底全面完成清算注销工作,至此环三矿业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清算注销环三矿业工作,并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36个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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