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盛筱艨、裴阳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悦岩、于科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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