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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6年6月2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戴继锋、邢占飞、王林丛、班均、秦桂森、郑海春,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李永忠、王彦华、吴巴特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继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因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戴继锋、邢占飞、李永忠、王林丛、王彦华、吴巴特尔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因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1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拟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阿拉善博源巴音额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音额吉化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根化工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同时,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及银根矿业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根矿业以其持有银根化工23.67%股权作质押担保。

  2.银根化工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0.00万元,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巴音额吉化工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同时,博源集团及银根矿业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根矿业以其持有银根化工5.92%股权作质押担保。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丰投资)、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银根矿业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银根化工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422,6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盐化工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水、电、卤水、除盐水、蒸汽、母液、脱硫剂的销售;日用小苏打、消毒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他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银根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银根化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巴音额吉化工

  1.公司名称:阿拉善博源巴音额吉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路1栋106号

  3.法定代表人:田帅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5年1月10日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巴音额吉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巴音额吉化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银根化工碳回收综合利用1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贷款10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年;银根化工综合授信30,000.00万元,期限1年;巴音额吉化工项目贷款25,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年。具体日期以签订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55,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助力其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求,是保障控股子公司项目正常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银根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化工、巴音额吉化工为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等进行控制。银根矿业其他股东纳丰投资、纳百川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银根矿业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13,862.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14,08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反担保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确保日常运营、统借统还等各项业务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综合业务。银行授信的抵质押、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申请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3.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4.注册资本:8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7.与公司关联关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7.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智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9月26日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周长才

  4.注册资本:264,517.50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6月28日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海南博川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博川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花园新村2号综合楼

  3.法定代表人:高远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9月4日

  6.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游艇租赁(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7.与公司的关系:海南博川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碱都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李永忠

  4.注册资本:117,4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6.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日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融资需求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申请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3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因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阿拉善盟博源银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生态)、阿拉善博源巴音额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音额吉化工),就多类在建及配套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涵盖银根矿业天然碱工程研发中心厂房施工、银根化工技改及零星土建、110KV变电站配套余热发电施工、银根生态煤基固废绿化防渗、巴音额吉化工风光及输变电基础施工等工程。经综合评审各投标单位报价、施工资质、技术实力、履约保障及现场服务能力,拟确定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源工程)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1,343.81万元。

  众源工程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众源工程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招标形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因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保障银根矿业天然碱项目二期建设、技改及配套工程落地的必要安排;合作方众源工程施工经验丰富,履约能力较强;交易经公开招标确定,定价公允,流程合规。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因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戴继锋、邢占飞、李永忠、王林丛、王彦华、吴巴特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批,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总部综合大楼1号楼9层901

  3.法定代表人:米红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9日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水暖电设备安装,管道保温工程,防水工程,通风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园林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7.与公司关联关系:众源工程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众源工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根矿业天然碱工程研发中心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碱工程研发中心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研发中心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预留预埋工程等。

  4.合同金额:927.20万元。

  5.结算方式: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据实结算;定额人工费上浮30%,上浮部分仅计取税金,内建标〔2021〕148号文件不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内建标〔2025〕98号文件执行;材料费依据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业主认质认价及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倒运等特殊措施费用,由业主予以确认后按零工、机械市场价据实结算。

  (二)银根化工技改及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技改及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厂区既有道路/地面维修、景观人行道及台阶,新建、设备土建基础施工、交通设施安装、防水堵漏、模块化卫生间安装、土方平整回填、装置区碎石铺装、花岗岩路缘石安装、厂区土建改造工程等。

  4.合同金额:1,528.27万元。

  5.结算方式:新增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据实结算;定额人工费上浮30%,上浮部分仅计取税金,内建标〔2021〕148号文件不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内建标〔2025〕98号文件执行;材料费依据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业主认质认价及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倒运等特殊措施费用,由业主予以确认后按零工、机械市场价据实结算。

  (三)银根化工新增硬化、场坪、道路及其它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新增硬化、场坪、道路及其它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装置区地面混凝土、碎石、铺装硬化,二期煤库室内外地面硬化,煤库隔墙封闭,地泵基础,高杆灯基础等工程。

  4.合同金额:8,823.18万元。

  5.结算方式:二期煤库室外250mm厚C30砼硬化工程固定单价240元/平方米。

  新增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据实结算;定额人工费上浮30%,上浮部分仅计取税金,内建标〔2021〕148号文件不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内建标〔2025〕98号文件执行;材料费依据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业主认质认价及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倒运等特殊措施费用,由业主予以确认后按零工、机械市场价据实结算。

  (四)银根化工110KV变电站及附属工程-余热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及附属工程-余热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工程等。

  4.合同金额:1,314.29万元。

  5.结算方式:按照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据实结算;定额人工费上浮30%,上浮部分仅计取税金,内建标〔2021〕148号文件不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内建标〔2025〕98号文件执行;材料费依据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业主认质认价及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倒运等特殊措施费用,由业主予以确认后按零工、机械市场价据实结算。

  (五)巴音额吉化工风电基础、光伏、输变电线路及110kv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阿拉善博源巴音额吉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阿拉善博源巴音额吉化工有限公司风电基础、光伏、输变电线路及110kv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风机基础、风机箱变基础、输电线路塔架基础、光伏土建及安装、输变电线路及110KV升压站土建等工程。

  4.合同金额:8,480.87万元

  5.结算方式:依据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函,《陆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11000-2022)、《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31010-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11017-2022)、《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32027-2016),可再生定额〔2022〕39号文件及行业相关费用变更文件,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及业主认质认价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六)银根生态煤基固废人造土壤基质生态绿化项目防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业  主(甲方):阿拉善盟博源银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工程名称:阿拉善盟博源银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基固废人造土壤基质生态绿化项目防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G7京新高速敖干德力格收费站出口东南方向约25公里处。

  3.工程承包范围:场地清理、基底整平修坡、基底夯实,1.5mm厚HDPE防渗膜铺设及安装、长绒土工布铺设及安装、锚固收边等工程。

  4.合同金额:271.20万元。

  5.结算方式:按照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据实结算;定额人工费上浮30%,上浮部分仅计取税金,内建标〔2021〕148号文件不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内建标〔2025〕98号文件执行;材料费依据阿拉善地区材料信息价、业主认质认价及业主相关批价文件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倒运等特殊措施费用,由业主予以确认后按零工、机械市场价据实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服务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二期整体建设、技改升级、固废综合利用及绿色新能源配套工程实施,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完善厂区生产配套、落实环保与节能降耗要求的必要举措。

  2.合作方众源工程具备同类大型工矿土建、防渗、新能源基建项目成熟施工经验,人员、设备、技术储备充足,可高效保障各项目施工质量、建设工期,降低项目建设管理风险。

  3.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定价以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为依据,全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4.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交易开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依赖关联方开展核心业务的情况。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起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627.09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4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参会时提供原件),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预留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11:30,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禹健雄

  2.联系电话:0477-8139898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byhg@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博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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