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及2026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以及《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张晨旺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515,289,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2,677,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2,612,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52,612,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52,612,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12,519,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5%;反对2,76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8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52%;反对2,76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514,356,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9%;反对93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1,67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6%;反对93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晨旺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韩建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沈海标先生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空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补选韩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韩建平先生(主任委员)、牛杰先生、张炳生先生组成。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韩建平先生简历
韩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宁波银行仙桥支行行长、温州银行余姚支行副行长、广发银行余姚支行副行长、余姚市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河姆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韩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建平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母公司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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