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在连续的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达转债”转股价格(3.26元/股)的130%(4.24元/股),将触发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精达转债”。
一、“精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公司78,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达转债”,债券代码“110074”。
精达转债转股的起止时间为 2021年2月25日至 2026年8月18日,“精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3.80元/股。
自2020年9月28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已由初始的3.80元/股调整至3.75元/股;
自2021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5元/股调整至3.73元/股;
自2022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3元/股调整至3.70元/股;
自2022年11月9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转股价格由3.70元/股调整至3.69元/股;
自2023年5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69元/股调整至3.57元/股;
自2024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57元/股调整至3.44元/股;
自2024年9月19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44元/股调整至3.40元/股。
自2025年5月14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40元/股调整至3.35元/股。
自2025年10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35元/股调整至3.32元/股。
自2026年5月11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32元/股调整至3.26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的情况
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在连续的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24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精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精达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是否赎回“精达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联系邮箱:zqb@jingda.cn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 因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顶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与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铜陵顶科与其签订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提供4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 因铜陵顶科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交通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铜陵顶科与其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 因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新技术”)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交通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精达新技术与其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金额1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 因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达”)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交通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天津精达与其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提供金额6,44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 因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与工行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铜陵精迅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提供金额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6、 因铜陵精迅开立国内信用证事宜,公司与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铜陵精迅与其签订的《国内信用证开立总协议》提供金额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12家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8,000万元的担保。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精达股份为铜陵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邮储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复利、逾期利息、罚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用等)。
(二)精达股份为铜陵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的,自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三)精达股份为精达新技术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的,自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精达股份为天津精达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6,44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的,自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五)精达股份为铜陵精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工行铜陵百大支行
债务人: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六)精达股份为铜陵精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邮储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6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复利、逾期利息、罚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用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28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9,1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0%,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无。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收到5%以上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出具的《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华安保险于2026年6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华安保险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9.05%下降至8.82%。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实施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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