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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剑辉先生、钱昊先生、舒鹏先生、杨洸先生、徐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提名张剑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2《关于提名钱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3《关于提名舒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4《关于提名杨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5《关于提名徐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沈剑飞先生、任晓常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提名沈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关于提名任晓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3《关于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处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剑辉先生、钱昊先生、舒鹏先生、杨洸先生、徐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剑飞先生、任晓常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场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剑辉,男,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0年11月,历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资深电路设计工程师、资深电路设计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智能电网集团首席技术官;2011年11月以创始人的身份创业并设立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博有限”);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6,091,88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9.78%,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586,29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2%;张剑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徐锐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钱昊,男,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高级电路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任美国德州仪器公司高级系统工程师;2012年8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博有限”)共同创业;2012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649,77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55%,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511,81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8%;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舒鹏,男,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应用工程师;2011年11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博有限”)共同创业;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972,61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63%,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377,38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1%;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杨洸,男,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Cadence Design Systems,Inc.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National Instruments Corp.资深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Cloud Physics,Inc.软件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洸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17,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983,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54%;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徐锐,女,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2011年11月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有限”);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锐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10%;徐锐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剑辉先生为夫妻关系,此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剑飞,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1990年12月至1992年8月,任冠亚商业集团中国商务部财务总监;1992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大通公司财务主管;1997年2月至2001年11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年12月至2004年8月,任华北电力大学产业集团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12年7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培训学院院长;2012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20年4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源财经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任晓常,男,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湖南大学汽车专业。1982年2月至2007年10月,历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工程师、副所长、代所长/所长;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晓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张勇,男,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国立大学电子工程学专业。2009年至2019年,担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至今,担任启高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主管合伙人及董事长;目前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勇先生间接持有股份5,9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2,362,344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92,492股变更为182,454,83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092,492元增加至人民币182,454,83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

  至2026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7月14日9:3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7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办公室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89388989

  电子邮箱:ir@hyperstrong.com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同意选举高书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高书清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合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高书清先生简历

  高书清,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8年7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高书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5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9%,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649,5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90%;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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