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成都极创澄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极创投资基金”、“标的基金”或“合伙企业”)
● 投资主体: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上海摩勤”)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投资风险提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标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标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战略布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拟参与投资成都极创投资基金,成都极创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早期、成长期的医疗健康、先进科技等领域的项目。子公司与成都极创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将于近期签署《成都极创澄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等交易文件,上海摩勤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成都极创投资基金份额,占本次出资后成都极创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2.47%。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苏州同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苏州同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规模50-100亿元。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苏州同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成都极创蓉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成都极创蓉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成都极创蓉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
1、成都高新区创科投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2、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基本情况
3、成都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4、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5、吉安市汇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6、共青城奥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7、杭州鹏达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8、朱楠灏
9、郭均
三、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标的基金由苏州同源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普通合伙人成都极创蓉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标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对标的基金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标的基金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管理人委派,负责就标的基金投资、退出等投资事项作出决策。
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的人数和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和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顾问委员会委员。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权利: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权利: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合伙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取《合伙协议》约定的报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以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责任:受限于《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若标的基金财产不足以履行标的基金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有限合伙人可能被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返还已获得的分配用以承担该等债务和义务,返还义务不应超过该合伙人已获得分配的税后余额。
3、管理费
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此后,即自退出期起,年度管理费以该合伙人分摊的标的基金尚未退出的所有项目的投资成本为基数,费率应在 2%的基础上每一周年递减 0.25%,但年度管理费费率最低不应低于1.5%。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交易文件为准。
4、利润分配
(1)标的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的实缴出资总额;
(2)向该有限合伙人支付每年8%单利的优先回报;
(3)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附带收益主体”)追补支付优先回报对应的 20%附带收益;
(4)如有余额,余额的 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附带收益主体,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五倍回报;
(5)如有余额,余额的 7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30%分配给附带收益主体。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交易文件为准。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标的基金主要对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早期、成长期的医疗健康、先进科技等领域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及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准股权投资。
2、投资项目和计划
预计以医疗健康、先进科技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目前已投项目8个。
3、盈利模式
通过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及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准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实现标的基金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标的基金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基金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标的基金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标的基金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成都极创澄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5号楼B区217室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合伙企业投资期为4年(自合伙企业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算)。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投资期、退出期均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延长,具体以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5、普通合伙人:成都极创蓉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认缴出资额: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实际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800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7、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8、逾期缴付出资:全体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额,若任一合伙人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的,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认定为出资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一项或多项出资违约责任,具体以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9、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摊原则:利润分配详见本公告“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4、利润分配”。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0、违约责任:出资违约以外的其他违约合伙人,应当为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争议解决方式: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2、协议生效:《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13、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将以实际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与资金优势,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源,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次投资使用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投资风险提示
1.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标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0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文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振海先生,董事陈晓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奚平华女士,副总经理张文国先生,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玉桃女士。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1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及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 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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