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4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318,716,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1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284,757,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8人,代表股份33,9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28人,代表股份33,9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33,9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40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1,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5%;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2、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51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16%;反对12,17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0%;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57,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693%;反对12,17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1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3、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9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42%;反对12,170,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86%;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3,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01%;反对12,170,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85%;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4、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97,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1%;反对12,17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3%;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9,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78%;反对12,17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4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97,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1%;反对12,17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8%;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3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81%;反对12,17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97%;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39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0%;反对2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3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1%;反对2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9%;弃权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51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54,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6%;反对1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5%;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51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60,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0%;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4%;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