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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望达路55号鼎博大厦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魏忠伟和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制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议案13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11、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陈维良、上海骄迈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曦骥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1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菁菁、王倩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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