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安琪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29人,代表股份584,840,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519,18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47%(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7名,代表股份数量485,525,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00%;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2名,代表股份数量33,660,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20人,代表股份65,654,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22%。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本公告中部分栏百分比合计数不等于100%,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利益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志广、郑榕鑫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4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未满足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71元/股,共计113,113股;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6月30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股股份数量将由1,477,072,783股减少至1,476,959,670股,总股本将由1,706,244,983股减少至1,706,131,8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06,244,983元人民币减少至1,706,131,870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暂未包含公司2026年2月发行的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部分;该部分将待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满后统一办理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电子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4、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1)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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