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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朱少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朱少芬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朱少芬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少芬女士,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就职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监事等职务。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担任揭阳市青年硕博联合会副会长。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少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531,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88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2名,代表股份123,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51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76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8,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123,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2%。其中现场出席2名,代表股份105,000股;通过网络投票10名,代表股份18,14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郭清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1,51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5,2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19%。

  1.02关于提名郑小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1,513,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5,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1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李昇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1,51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5,2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19%。

  2.02关于提名陈名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1,51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5,2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19%。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25,778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晖娅、潘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郭清海、郑小毅

  2、独立董事:李昇平、陈名芹

  3、职工代表董事:朱少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2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离任情况说明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光明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明先生通过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小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相关适用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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