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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4,528,223股,拟授予的股份数量为3,45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25%。其中,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3,05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32%;预留授予的股份数量为397.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26-032)。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份授予的具体情况

  首次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0.19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5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055.1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以2026年5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31.4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25.70元/股。预留部分剩余66.2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鉴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8.35万股,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12.05万股,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88.50万股,5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122.68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10人调减为60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55.15万股调整为3,034.7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1人调减为6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1.40万股调整为120.22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5.70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不得递延至下期。

  四、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100017号]:截至2026年6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杨国明等67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元(¥334,371,540.00元)。

  因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五、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03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120.2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六、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七、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九、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份数量有关,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份数量有关,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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