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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4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8%,本次股份质押后,梁建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0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为置换前期部分股份质押,本次质押完成后,将办理解除对应质押相关手续。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0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9%;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8,0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73.99%,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7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4.09%,占公司总股本的6.83%,对应融资余额15,088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7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4.09%,占公司总股本的6.83%,对应融资余额15,088万元。梁建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本次诉讼案件金额为312.88万元,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发生诉讼、仲裁金额为2,463.39万元(含本次诉讼)。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 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科乐其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的案件请求

  (一)原告诉讼理由

  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初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完工后,被告已向原告支付50,000元工程款。因双方就剩余款项支付存在争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尚有款项3,128,803.28元(含质保金跟逾期利息)未支付,故原告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912,392.87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质保金人民币100,000元。

  3.判决被告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26年3月31日为人民币116,410.41元(以欠款本金3,012,392.87元为基数,按2025年1月1日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年期计算)。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2,463.39万元(含本次诉讼)。其中,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仲裁金额为人民币2,463.39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其他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如下:

  

  四、主要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2025)粤5302民诉前调1095号

  2016年4月,公司与广州市达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讯通信”)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双方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因双方在工程款支付上存在异议,达讯通信向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5万元及利息;2.判令公司退还质保金3万元及利息;3.判令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目前本案已结案,公司已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二)(2025)粤0981民初2316号

  2016年10月,公司与广州市达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讯通信”)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双方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因双方在工程款支付上存在异议,达讯通信向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69.79万元及利息;2.判令公司退还质保金5万元及利息;4. 判令公司已归还的258,150.88元优先冲抵利息,剩余部分冲抵本金;5.判令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目前本案已结案,公司已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三)(2025)粤0106民初24754号

  公司与佛山渝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明电子”)存在合同关系,因双方在工程款支付上存在异议,渝明电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公司向渝明电子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771,383.64元及利息,暂合计2,966,950.95元;2.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阶段,尚未出判决。

  (四)(2025)晋1002民初22497号

  2022年7月,山西通儒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儒通信”)与江西舒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舒乐”)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书,公司作为发包人,因通儒通信与江西舒乐对工程款支付上存在异议,通儒通信向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1、判令江西舒乐支付工程款369.51万元及利息;2、判令江西舒乐支付违约金110.85万元;3、判令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江西舒乐、公司承担。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阶段,尚未出判决。

  (五)(2026)内0422民初156号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原告李欣,各方在车辆租赁费用上存在异议,李欣向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车辆租赁费1,089,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阶段,尚未出判决。

  (六) (2026)黑0125民初1879号

  公司与上海西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舞科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双方在施工费支付上存在异议,西舞科技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施工费合计1,008,083.03元;2、西舞科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由公司承担;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阶段,尚未出判决。

  (七)(2026)粤0106民初13221号

  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世纪”)存在合同关系,因双方在服务费支付上存在争议,京东世纪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向京东世纪支付服务费32,246.3元;2、判令公司向京东世纪返还1570台展示终端设备;3、若公司无法返还第2项诉讼请求的设备,则判令公司按700元/台的标准向京东世纪支付赔偿款1,099,000元;4、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前阶段,尚未开庭。

  (八)(2026)琼9006民初2100号

  公司海南分公司与海口龙华宏博远通信网络营业部存在合同关系,现双方在合同款项支付上存在争议,海口龙华宏博远通信网络营业部向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拖欠的合同款1,268,784.24元;2、判令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损失;3、判令公司、海南博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由公司、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博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前阶段,尚未开庭。

  五、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案件及进展情况如下: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对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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