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详见2026年7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核算。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章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详见2026年7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6年7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挂牌转让通过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和全资子公司Infinova Global Limited(中文名称: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环球”)持有的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中文名称:英飞拓(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英飞拓”或“交易标的”)100%股权。
2.挂牌交易底价:印度英飞拓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55.00万元。以此估值为依据,本次出售印度英飞拓100%股权挂牌底价定为155.00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印度英飞拓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货款301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2,050万元),交易对方需在印度英飞拓股权过户前向印度英飞拓提供足额借款用于偿还其对英飞拓智能的货款。
3.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尚未确定交易对方,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能否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当前国际经营环境对交易标的的经营构成某些挑战。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出售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和英飞拓环球持有的印度英飞拓100%股权。
本次出售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根据“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2025年12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公司拟转让印度英飞拓100%股权的估值为155.00万元。以此估值为依据,印度英飞拓100%股权挂牌底价定为155.00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印度英飞拓欠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智能货款301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2,050万元),股权交割前,交易对方应提供足额资金给印度英飞拓支付其所欠英飞拓智能全部货款。
如果本次公开挂牌竞拍期间因无意向方出价而流拍,则公司可在公开挂牌结束后,在全球范围寻求意向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印度英飞拓100%股权。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股权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准。如果本次公开挂牌竞拍期间因无意向方出价而流拍,则公司可在公开挂牌结束后,在全球范围寻求意向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印度英飞拓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印度英飞拓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英飞拓(印度)有限公司
英文地址:301, Siddhivinayak Aurum,Sr.No. 33/1/1/2, Plot No.: B 40,Sub Plot No: 20, Vadgaon Sheri,Viman Nagar, Pune - 411 014. MAHARASHTRA, INDIA
中文地址: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区域号411014),维曼·纳加尔区,瓦德加奥恩·谢里片区,20街区,B40 33/1/1/2号建筑(思第维纳雅克·金号楼),301房间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307.66万印度卢比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和英飞拓环球持有印度英飞拓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印度英飞拓股权,印度英飞拓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印度英飞拓欠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智能货款301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2,050万元),股权交割前,交易对方应提供足额资金给印度英飞拓支付其所欠英飞拓智能全部货款。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印度英飞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印度英飞拓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六)估值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深国誉评估字ZB[2026]第191号),采用收益法估值结果,印度英飞拓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55.00万元。
(七)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审计机构及估值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估值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公司承担自审计、估值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印度英飞拓的损益,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竞价决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出售事项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日常经营。
自审计、估计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起至交易标的股权交割日止,印度英飞拓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原则上交易对方需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如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9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经公司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有利于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本事项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对手方及最终交易价格的相关信息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估值报告》(深国誉评估字ZB[2026]第191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刘肇怀先生已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刘肇怀先生同意豁免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次债务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2.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肇怀,男,1957年出生,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肇怀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债务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四、《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刘肇怀先生同意豁免其对公司子公司享有的人民币1,000万元债权本金及利息。
(二)刘肇怀先生承诺签署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豁免公司子公司债务为其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刘肇怀先生承诺,以上债务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英飞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变更、解除、终止、撤销。
五、债务豁免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刘肇怀先生同意豁免对公司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次债务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金额将计入本年度资本公积,相应增加资本公积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截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刘肇怀先生已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2026年年初至今,除前述交易及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外,公司与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债务豁免系刘肇怀先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刘肇怀先生与公司子公司签署的《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债务豁免系刘肇怀先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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