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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债务融资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1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未包含浮动利率票据、债券、贷款等利息,浮动利率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按2026年6月末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港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6.8109元人民币、1欧元=7.7671元人民币、1港元=0.86855元人民币)折算。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于2026年7月15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境外全资子公司Haitong Bank,S.A.(以下简称海通银行或被担保人)等值1.5亿美元银团贷款(以下简称本次银团贷款)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5亿美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内外附属公司为其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境内外附属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签署的《担保协议》,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就被担保人等值1.5亿美元银团贷款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本次担保金额为1.5亿美元。本次银团贷款提款及担保义务的实际发生尚需事前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银团贷款金额为等值1.5亿美元,将用于置换到期债务。被担保人海通银行是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海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通过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等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内外附属公司为其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境内外附属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49.9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6%。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9.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5%。

  公司及其境内外附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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