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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编号:临2026—04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关联法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抵押,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连宗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况

  为更好地支持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且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同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盛合元”)提供的上述1.5亿元借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连宗盛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连宗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借款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连宗盛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949,044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7,164,647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4,113,69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2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同时为壹盛合元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因此壹盛合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RT039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5号嘉达研发大楼A座53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连宗盛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甲方一:连宗盛

  甲方二: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三: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及甲方三合称为甲方。甲方为本协议项下贷款人。

  乙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为本协议项下借款人。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一)借款

  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乙方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生产经营用途。

  2、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自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

  3、借款期限届满之前,乙方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二)借款发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资金情况,由甲方之任一一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款项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三)借款利息

  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甲方不向乙方收取利息。

  (四)借款偿还

  乙方应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将本协议项下之借款偿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担保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但如果乙方未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未如期偿还的借款提供相应担保。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而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委员连宗盛先生回避表决。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137.41万元。目前该事项正按计划进行方案调整。

  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连宗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编号:临2026—04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导致股东权益变动(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同意连宗盛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修订稿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520,973股,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派德壹盛”)合计持有公司74,11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为公司控股股东,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及派德壹盛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8.2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新实业、派德壹盛预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00%。科新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连宗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连宗盛先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连宗盛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连宗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2、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连宗盛先生签署了《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股份认购的价格、金额、数量和方式、认购价款的支付及股份交付、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协议的成立和生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连宗盛签订经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按照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连宗盛先生,本次发行后,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连宗盛先生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满足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连宗盛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7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3日

  至2026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7月28日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2026年7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或受托人还应当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人:温庭筠

  联系电话:0755-23996252

  电子邮箱:zq@600234.net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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