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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毕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9.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A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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