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截至公告日,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6,2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统筹优化资金配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合计约1,409.4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对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办理注销手续。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2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深圳市南山区金蝶软件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1号101工业园为实施地点,形成合肥、深圳双研发中心布局。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实缴注册资本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向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划转安排已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执行完毕。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合计约1,409.4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二)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三、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约1,409.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054.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32.86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各类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结合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如原材料库龄结构等)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最终确定跌价金额;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21.5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054.41万元,合计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054.4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627 公司简称: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7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因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海通承接。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金额为158.9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22,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计划持有上述理财产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378.8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等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639.38万元,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拟投入建设先进封装设备研发项目;同意公司使用29,960.74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精智达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10,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为1,5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2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同意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智达”)提供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8,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上述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加总不一致的,系保留至万元产生的四舍五入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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