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重庆元素”)持有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重庆元素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重庆元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重庆元素将根据市场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其他重大事项,重庆元素将对本次减持计划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重庆元素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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