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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请求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 (Cayman) Limited(Cayman lslands)(以下简称“爱迪教育”)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支付义务等。爱迪教育对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仲裁申请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6月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部分最终裁决》、《第二部分最终裁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驳回了爱迪教育的反请求,支持了公司的部分诉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2024年5月27日、2025年5月15日、2026年5月6日及2026年5月9日、2026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第三部分最终裁决》,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

  (1)爱迪教育应向公司支付与第二份最终裁决相关的费用220,000港元。

  (2)根据《仲裁条例》(第609章)第80(1)条的规定,前述220,000港元的金额应按现行香港判决利率(年利率8.00%)计收单利,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3)爱迪教育应承担本第三部分最终裁决所产生的仲裁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及HKIAC因本第三部分最终裁决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及相关费用。

  (4)仲裁庭保留对本仲裁其余所有争议事项的权利。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爱迪教育的反请求已被仲裁庭驳回,关于公司的诉请仲裁庭已出具最终裁决,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部分最终裁决》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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