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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与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镜科技”)及其他股东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首镜科技进行增资入股,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29.9625万元,公司持有首镜科技1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年5月6日,公司与首镜科技其他股东、常州新北区科技人才引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与《关于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常州新北区科技人才引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首镜科技新增注册资本7.9899万元,首镜科技注册资本由272.3867万元增加至280.3766万元,公司持有首镜科技10.69%股权。

  截至披露日,首镜科技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住所进行变更,并于2026年1月4日取得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泉岭路8号(道明华威公司)2号厂房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三)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项目备案

  (1)截至披露日,为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与良率,优化能耗与原材料使用,降低成本,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62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3400万㎡反光材料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在2026年3月10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拟于2026年3月开工,2027年9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311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600支压辊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已在2026年4月17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拟于2026年4月开工,2027年4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项目备案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26年5月6日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取得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2)为满足公司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产品需求,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520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12000吨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生产线项目”,并于2026年3月17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该项目拟于2026年3月开工,2027年2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600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平方米石墨新材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在2026年5月27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拟于2026年5月开工,2027年5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设全资子公司

  (1)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反光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新设全资子公司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K7JGH480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6年0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东路58号4号楼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为加大新疆地区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当地市场占有率,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新设全资孙公司道明交安(新疆)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并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道明交安(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KCY2742Y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6年0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陈莎莎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竹一街6-2号附9号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经2026年7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胡浩亨先生、张亚东先生六位非独立董事(其中,张亚东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与杨隽萍女士、毛骁骁先生、李海峰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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