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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8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郭献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95,165,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4,646,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30,519,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30,519,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30,519,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8%。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连红先生、姚兴存先生、刘文娣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06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2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2%;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06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2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2%;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06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2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2%;反对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传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4,017,70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371,495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张传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张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873,509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227,299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张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刘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873,71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227,501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刘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郭献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875,01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228,803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郭献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孙文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872,51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226,303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孙文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许金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4,022,70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376,491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许金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徐佳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4,022,200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375,990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徐佳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张书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4,022,50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9,376,296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张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雨翔律师、蔡腾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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