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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99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永红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二○二六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43号《关于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冯利松先生、闫海平先生回避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44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45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46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资助金额:12,995.41万元

  ●资助期限:三年

  ●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拟通过内部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12,995.41万元财务资助,其中:向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6,482.80万元财务资助,向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提供6,512.61万元财务资助。以上均为新增借款,用于推进新建项目建设、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等,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元丰矿业基本情况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是

  (二)上庄煤业基本情况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股东杨富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否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6,482.8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二)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6,512.61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资金所需,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接受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此,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督促上述控股子公司加快新建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扭亏减亏,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切实改善经营状况;并同步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资金管控,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la601699@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 04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颁发机构编码为L0085H314040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07年8月7日经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2024年1月23日,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235989941U。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88号颐龙湾综合楼E1栋东侧裙楼1-4层。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经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工作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措施,全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二)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和风险处置办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成员单位存款账户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安全。

  (3)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存款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保障了结算的安全、快捷,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包括:申请人申请授信;信贷管理部进行授信调查、材料初审;信贷管理部提出授信建议提交授信评审委员会审批,经授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单一客户授信三亿元人民币(不含)以上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由信贷管理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有力的降低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建立有关投资业务的决策机制,划分审批权限。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现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为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建立完善了《内部审计章程》《稽核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审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治理情况独立行使监督权,进行有效评价,针对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各种风险隐患,内审人员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落实整改。通过内部稽核审计检查,充分起到业务风险监督职能,促进财务公司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财务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包含资金管理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具有结算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信贷管理等业务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实现了电子商业票据的签发、承兑、转让、贴现、质押等业务全部线上处理。

  财务公司坚持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其在信息科技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等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管理缺陷等原因而产生的各类风险的管控力度。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资金余额为0元,向财务公司票据贴现余额0元,签发财务公司电子承兑汇票业务0元。

  2、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67.75亿元,存款利息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基本一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治理和各业务活动等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目标、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按照风险预防处置预案规定,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以及经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同时,公司每年均会不定期对财务公司资金进行压力测试,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资金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规范要求,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附件: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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