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5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晋控电力15楼1517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师李军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40人,代表股份1,234,16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4,783,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9人,代表股份29,379,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8%。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余丹
3.结论性意见:股东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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