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深圳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姚飞董事、李石山董事、张雁南董事、李进一董事、朱英姿董事、张守文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5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0,241,743,060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1,024,174,306元,剩余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期间。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87%。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股东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2、《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张纳沙女士、邓舸先生、陈科先生、胡昊先生、华士国先生、孙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2)同意提名李进一先生、朱英姿女士、衣龙新先生、张守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人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要求,可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6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3、《2026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2026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5、《“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2026年半年度实施进展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2026年半年度实施进展评估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6、《关于国信香港经纪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纳沙女士

  张纳沙女士,出生于1969年12月,硕士。张纳沙女士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合规管理与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监事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纳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2、邓舸先生

  邓舸先生,出生于1968年9月,硕士。邓舸先生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兼任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员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科先生

  陈科先生,出生于1983年9月,硕士。陈科先生曾任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产业政策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委组织部调研宣传处处长、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主任、干部三处处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4、胡昊先生

  胡昊先生,出生于1981年10月,硕士。胡昊先生曾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润元大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5、华士国先生

  华士国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硕士。华士国先生曾任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昆明红塔木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科副科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云南合和集团基础产业部副部长、部长,云南合和集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部长,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华士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6、孙洪涛先生

  孙洪涛先生,出生于1977年3月,硕士。孙洪涛先生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公厅值班室干部,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机要秘书;党组秘书、办公厅值班室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养老金管理部策略研究处处长;风险管理部绩效评估处处长。现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派出董事,兼任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职工董事

  李明先生,出生于1969年6月,硕士。李明先生曾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深圳能源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2025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进一先生

  李进一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法学硕士。李进一先生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兼任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进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朱英姿女士

  朱英姿女士,出生于1970年4月,博士。朱英姿女士曾任美国花旗集团(纽约)风险分析师和定量研究主管。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主任。2024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英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衣龙新先生

  衣龙新先生,出生于1975年12月,博士。衣龙新先生曾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会计系主任,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衣龙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4、张守文先生

  张守文先生,出生于1966年12月,博士。张守文先生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守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进一先生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进一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李进一

  2026年8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