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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2层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吕斌、潘建良、袁斐、赵肖、李朝晖、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张博辉现场参会,董事杨蕾、宋静娴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陈智恒因工作安排原因授权董事赵肖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江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同意将前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同意前述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在审议前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时,关联董事吕斌、潘建良、陈智恒、袁斐、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同意将前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政策背景、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风险控制能力,董事会同意维持现有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变。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6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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