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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3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3人,代表股份424,161,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0,748,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9人,代表股份73,412,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23%。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0人,代表股份73,571,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9人,代表股份73,412,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23%。

  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淑芬、李自晨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议案2和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贾帅共计350,033,513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钟淑芬(经办律师)、李自晨(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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