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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8名,代表公司562,920,677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8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4,410,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8,509,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8%。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思羽、丁映竹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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