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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4日

  至2026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邮政编码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6年11月3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

  邮政编码:315803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电子邮箱:bh@kygroup.lt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亭全、陶钱伟、王静侠、白骅、张超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董顶立、孟鸿诚、张爱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11月1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五人为非独立董事、一人为职工代表董事、三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亭全先生、陶钱伟先生、王静侠女士、白骅先生、张超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顶立先生、孟鸿诚先生、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顶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顶立先生、孟鸿诚先生、张爱民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产业经营、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技术研发及企业管理经验,若经股东会选举当选,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董事会专业结构与决策效能,为公司战略落地、业务拓展及长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亭全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2012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长鸿高科,历任生产装置主任、销售事业部副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华北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2年4月担任长鸿高科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担任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担任科元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担任科元集团营销事业二部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张亭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管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陶钱伟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至2020年,任中国驻温哥华非遗文化民间组织协会会员;2020年,任职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风控部;2021年至2023年,任职于中石化化工销售华东分公司合成树脂部市场部;202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销售副总、总经理,同时,就职于浙江华伟智联物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法人。

  截止目前,陶钱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春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陶钱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静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与咨询部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担任资本运营部主管;2013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中化集团财务公司,担任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中化资本,担任创新战略部副总经理、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5月至2025年8月,任职于中化资本创投,担任高级总监;2025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汇人寿,担任资管中心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静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白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董事长秘书;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宁波市和众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兼实业运营部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白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超亮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山东得益乳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办副主任;2005年至2018年,任职于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职于胜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20至2021年,自主创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2021至2023年,任职于山东金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23年至今,任职于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监;目前兼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张超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管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顶立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2018年,任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担任项目经理;2019年至2024年,任职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担任合伙人;2024年至今,任职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担任合伙人。

  截止目前,董顶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孟鸿诚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1985 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中石化镇海炼化,历任质技中心副主任、安全总监、质管中心副主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20年1月至今,历任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宁波市新材料协会秘书长。

  截止目前,孟鸿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爱民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7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四川大学高分子研究所、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历任讲师、副教授、研究室主任;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四川大学高分子研究所、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室主任。

  截止目前,张爱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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