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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6-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拟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傅利华先生和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提名傅利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计票制选举。

  赣锋锂业《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赣锋锂业《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本次对《章程》修订的内容和前次对《章程》修订的内容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合并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赣锋锂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6-110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后,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海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96,915股,李承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平稳过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在辞职报告提交后,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傅利华先生和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补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计票制选举。

  傅利华先生和刘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刘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傅利华先生:男,汉族,1981年出生,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8年入职赣锋锂业,历任特种锂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副厂长、基础锂厂厂长、公司监事、Minera Exar S.A.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华先生持有公司215,0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明先生:男,汉族,1979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2007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取得化学工程硕士学位,毕业后加入赣锋锂业。先后担任公司设计部部长、基础锂厂厂长、奉新赣锋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公司技术中心总监、公司副总裁、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在锂行业拥有近20年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持有公司478,1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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