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不少于前三年(2023年—2025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

  ●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不以股票股利方式实施利润分配。

  ●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每年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并响应《关于加强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视情况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年合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往年水平。

  ● 本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

  为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健全和完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制度,坚定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信念,根据《关于加强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是根据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不少于前三年(2023年—2025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

  (三)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股票股利的具体安排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不以股票股利方式实施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公司每年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并响应《关于加强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视情况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年实际实施的利润分配总额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3. 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相应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副董事长甘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在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下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副董事长甘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健全和完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制度,坚定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信念,根据《关于加强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2.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拟于2026年1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4日和2026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和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万股,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14.84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二、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94,74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4.8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9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三、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授予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0个月、5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9日

  至2026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股东及代理人签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6.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7.以邮寄、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的,上述登记文件应在2026年11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8.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出示相关证件、文件并签到;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蔡永波;

  联系电话:0716-8377806;

  传真:0716-8377812;

  联系邮箱:irm@jhsi.biz。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