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079.6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经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有跌价迹象的存货,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00.10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85.78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核销金额共计1,238.90万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058.60万元,增加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61.7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固定资产核销原值为3,606.15万元,累计折旧3,399.33万元,回收金额242.0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6.52万元,增加公司当期利润61.7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合计将直接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732.17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191.17万元。
五、 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合理计提及核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4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4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履行公开招标、评审等程序后,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于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分别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分别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包括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6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3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0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69.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44.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减少8.40万元,审计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按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履行公开招标、评审等程序后,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4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1月延长至2028年11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186,783,5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551,796.3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36,307.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415,488.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3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4月和2025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项目继续投资。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1,036.8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为57,343.19万元(包括理财未赎回金额和存放于理财账户的活期余额),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3,693.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审慎规划和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实施期间,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冲突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照明行业发展增速有所放缓。为应对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公司立足长期发展,采取审慎的资金投入策略,结合客户订单和市场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控制了项目建设节奏。同时,因AI应用、数字营销管理平台等数字化领域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且相关系统建设需与公司内部现有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节奏高度适配,为确保相关数字化建设方案成熟可行,更加贴合公司实际业务场景并适配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公司适当放缓了对相关数字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基于上述市场及项目建设层面的综合因素,本次募投项目整体投资及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基于前述行业市场环境、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公司项目投入策略,公司将“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11月调整为2028年11月。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变动,科学调控项目投入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落地,全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整体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立足长期发展战略,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结合公司产销情况与市场复苏态势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度,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科学合理决策,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一)必要性分析
虽然近年来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冲突等因素影响,照明行业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客户对产品品质、交付效率、性能稳定性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行业向高质量发展逐步转型,仍然蕴藏多重结构性增长机遇,这也对企业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持续迭代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制造体系、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是公司提高产品质量优势、保障交付稳定性、增强核心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长期举措。目前公司虽已逐步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但仍存在部分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部分生产环节较高依赖人工操作、生产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对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形成一定制约。
本项目拟对LED灯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替换陈旧设备,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硬件设备,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由于LED照明产品小批量、多品种的订单较多,且交期短,车间进行自动化与数字化改造升级后,可以更好地实现柔性生产,减少因产品变换而要配备的设备数量。在提升产能的同时,可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公司生产体系技术水平的优化升级,提升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快速交付能力。
同时,通过建设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数字营销管理平台、AI应用等数字化项目,打通公司各个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司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因此,通过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建设,公司将打通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而提高生产效率与整体经营管理效能。
综上,本项目具备实施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升级发展趋势
国家持续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明确将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相关产业扶持、导向性政策长期稳定落地。当前照明行业正从传统规模化生产向精细化智能化制造、数字化运营方向转型升级,通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实现提质增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政策导向、行业长期发展逻辑高度契合,项目实施的核心战略价值未发生变化。
2、公司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订单具有长期增长基础
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六十多年,“佛山照明”品牌具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公司长期深耕渠道建设,构建了完善的国内外营销网络体系:国内形成家用、商用、电商三大核心销售渠道,实现全国市场全域覆盖;海外市场持续拓展深耕,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余个国家和地区,海外渠道布局持续完善。完善的营销网络,为公司产品快速落地市场、拓展客户资源提供了坚实支撑。与此同时,行业整体处于结构优化、优胜劣汰的调整期,部分中小企业逐步出清,行业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公司作为行业头部企业,有望充分受益于行业格局优化红利,订单具备长期增长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3、公司具备项目落地的技术储备与项目实施基础
公司深耕照明制造领域多年,在自动化生产、产线技改、信息化系统搭建、数字化运营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技术储备。前期公司已陆续落地多项生产自动化改造、数字化升级项目,充分验证了相关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稳定性及业务适配性,沉淀了贴合公司生产经营场景的专属实施体系与运维经验。充足的技术积累、丰富的落地经验,能够为本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撑与实践保障。
综上,本项目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三)预计效益
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项目原定的盈利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此,项目长期预期的经济效益和商业逻辑依然成立,本次延期对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拟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1月延长至2028年11月。
(二)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4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副总经理李泽华、董事会秘书黄震环、财务管理部部长李一帜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中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外部环境变化及行业结构性调整,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8年11月。
该议案已经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投资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反舞弊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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