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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6,124.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24,063.65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35,253,950.8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57,235,002.3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6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10,190,055.00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实施本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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