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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新能源”)2027年度拟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合计105亿元;担保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应付票据、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押汇、外汇衍生品等。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73,360万元;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87,147万元;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468万元。

  2.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4.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189,000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3.宝丽华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王华清

  注册资本:428,501.80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

  一般项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3.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3.宝新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为公司能源板块主要资产所在及主要营业利润、收入来源。为确保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2027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98%;本次担保额度全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76%。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

  六、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10月28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6,843,065.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068,574.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59,597,130.9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435,177,572.4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6,488,133.10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定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8,794,393.1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母公司已计提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本利润分配预案如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8,794,393.10元(含税)。

  3.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长期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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