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涉及询价、谈判、安装和验收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3月末延期至2026年12月末,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鉴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已变更、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决定予以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因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该事项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09,000股,持股比例为0.4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8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8qWHMzVk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会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
1、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先生
2、独立董事:黄海波先生
3、财务负责人:于春雷先生
4、董事会秘书:章培嘉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8qWHMzVk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333233
联系邮箱:ir@zjchanghua.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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