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6,133人,注册会计师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亿元。德勤华永为7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3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建斌,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甜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绿驰,自201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郑绿驰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5万元,合计人民币248.5万元(含税),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何肖霞、谢亨阳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4点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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