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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洪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文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洪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洪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文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公告编号:临2026-05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期间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无锡中联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传动”)100%股权。

  ●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经过公开竞价,最终确认北京昆仑万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昆仑万合”)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基本情况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联传动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6)。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挂牌期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4)。

  二、进展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经过公开竞价,最终确定北京昆仑万合为受让方。

  近日,公司与北京昆仑万合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根据本次公开竞价结果,转让价格为36.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三、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昆仑万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11566F

  4、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洋阳

  6、成立日期:2015年3月30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1幢4层474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刘洋阳持股100%。

  10、其他说明:北京昆仑万合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昆仑万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产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称为“甲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称为“乙方”):北京昆仑万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无锡中联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二)转让价格

  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程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陆仟元(¥366,000元)。

  (三)交易价款支付

  1、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为1,000元,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直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收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为3,000元,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剩余款项368,000元一次性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交易价款结算专用账户(注:该剩余款项=成交价格-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3、在履行上述第2款约定后,乙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注:该剩余保证金=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即转为交易价款。

  (四)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债务承担与督促履行

  乙方同意并承诺,自本次股权转让交割(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1)不豁免债务:乙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对标的企业任何债务的豁免或转移。标的企业对甲方的债务(即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因股权转让而消灭、抵销或转移,仍由标的企业继续全额承担。

  (2)督促偿债:乙方应积极督促并确保标的企业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其对甲方及第三方的全部债务清偿义务。乙方应督促标的企业清偿其对甲方的上述债务,并积极配合甲方采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催收、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等合法合规的主张债权的方式。

  (五)产权交割事项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江苏产权向甲、乙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乙方应自收到产权交易凭证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办理变更手续所需材料。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就未按时支付的转让价款,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转让价款超出20日,经催告后,乙方在催告限定期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成交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受让转让标的、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的,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办理超出20日,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催告限定期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成交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应按照未交割的转让标的对应的转让价款,自合同约定的交割之日起每日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割转让标的超出20日,经催告后,甲方在催告限定期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除上述约定外,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五、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与控制风险,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联传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上述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后续手续。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事项仍处于交易阶段,受让方尚需按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规定办理转让价款支付等事项,交易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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