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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13.38元/股调整为13.2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2025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七)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余总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3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3.38-0.09=13.29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系因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3.38元/股调整为13.29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9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方亭路499号威高云行智创园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9日

  至2026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高骨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参加本次股东会特别提示如下:

  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电话:0631-5788909

  电子邮箱:ir@wegortho.com

  联系地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3.38元/股调整为13.29元/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李进取先生、孔建明先生、吕苏云女士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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