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ST海利公告编号:2026-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于2026年8月12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悦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226,197,93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85%,以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648,979,700股计算,下同)分别转让给张海明先生和张悦女士,其中张海明受让上海豪园158,33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40%),张悦受让上海豪园67,859,3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45%)。本次转让价格为2.655元/股,转让总价为60,055.55万元人民币。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0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年10月29日,过户数量为226,197,9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4.8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受让方张海明先生和张悦女士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24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自上海豪园受让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或变相减持。
●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虽然控股股东由上海豪园变更为张海明先生,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张海明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2日,上海豪园与张海明、张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张海明、张悦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海豪园持有的公司226,197,93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其中,张海明受让上海豪园158,33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40%),张悦受让上海豪园67,859,3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45%)。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55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额为60,055.55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0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10月29日,过户数量为 226,197,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各方的持股变化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一)受让方张海明先生和张悦女士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24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自上海豪园受让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或变相减持。
(二)本次协议转让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的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和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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