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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1月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来兴先生主持会议。全体董事列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阮萍女士、冯正浩先生、方莉女士列席了会议;财务总监丁一彬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特别决议议案1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伟佳、杨子扬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17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1,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9,393,200股减少至409,211,6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393,200元减少至409,211,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二)申报时间:2026年11月3日起45日内(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咸亨国际证券部

  (四)联系电话:0571-87666020

  (五)传真号码:0571-87919231

  (六)邮政编码:310015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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